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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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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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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务活动中,不仅仅存在经营风险。也存在着法律风险,若对法律文件设定不当,对法律行为、法律事件处置不当,
都将导致法律风险的发生或埋下法律风险的隐患,如何防范、化解法律风险,是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公司老总仅对商业利润决策负责,对与法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交由法律顾问办理,并由法律顾问承担责任。
提供服务有: 公司法律顾问,合同法律顾问,房地产法律顾问,劳动人事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法律顾问,税务筹划法律顾问,专业法律顾问,专项事务法律顾问,家庭法律顾问,投资法律顾问,经济案件法律顾问,婚姻法律顾问,个人法律顾问,常年法律顾问,会员制法律顾问。
一、刑事辩护或代理:接受聘请,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委托或由人民法院指定,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或代理人,参加诉讼。
二、民事代理:接受各类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或参与相关民事法律事务的处理。
三、行政复议和诉讼:接受各类行政复议及诉讼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复议或诉讼。
四、仲裁:接受各类仲裁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五、合同业务:接受委托,参加合同谈判,代为起草、审查、修改、订立合同;接受合同纠纷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仲裁或诉讼。
六、公司业务:为企业(公司)设立、变更、并购、改制、重组、产权界定、产权交易、资产置换、破产等公司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七、法律顾问: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其他中外经济组织的聘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八、证券:为股票、债券、基金的发行、转让和期货交易等证券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九、金融:起草、审查银团贷款、项目贷款、抵押、信托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的相关文件或参与谈判。
十、知识产权:接受委托,代办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与版权登记;代理技术、商标权、著作权转让及许可;提供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咨询、顾问和调查;代理知识产权案件的诉讼或仲裁。
十一、建设工程:提供交通、能源、水利、城市基础建设等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招投标、设计、施工、验收等方面的法律事务代理。
十二、招标、投标:接受委托,为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技术交易、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国际招标投标等各项招投标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十三、投资:接受中外法人、公民委托,提供实现其投资项目所需要的一系列法律服务。
十四、房地产:接受委托,提供房地产开发、建设、按揭、工程承(发)包、预售、销售、物业管理等各个环节的中介、见证、代理等法律服务。
十五、涉外业务:为外商(含港、澳、台)投资、国际贸易、涉外合同、涉外融资、涉外知识产权、涉外民事法律事务等涉外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十六、海商、海事:接受国内外客户的委托,代为草拟、审查海上货物运输、旅客运输、船舶租用和海上保险合同;代为主张海事赔偿、进行海事保险理赔和共同海损的理算;代理海事仲裁或诉讼。
十七、反倾销:接受中外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委托,就反倾销事务提供法律服务。
十八、环境保护:接受委托,为环保事务提供法律帮助,为环保纠纷的解决提供法律服务。
十九、反不正当竞争:接受委托,为国内外客户解决反不正当竞争纠纷提供法律服务。
二十、劳动争议:接受委托,为劳动争议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二十一、医疗纠纷:接受委托,为医疗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二十二、交通事故:接受委托,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二十三、保险: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各类保险业务的咨询和代办,代理索赔、理赔、追偿等事宜。
二十四、税务: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关于中国税收环境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代理税收申报、减免税申请等。
二十五、消费者权益:接受委托,为消费者权益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二十六、私人律师:接受公民个人聘请,为其本人或应其要求为其近亲属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二十七、律师见证:接受当事人委托或经各方当事人同意,为确保当事人实施某项重大法律行为的真实、合法,提供律师见证。
二十八、法律咨询、调查、代书: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各项法律事务的咨询或调查、各类法律文书的代书。
二十九、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法律业务。
经济案件立案标准与证据认定
一:贪污贿赂犯案立案标准与证据规范
1:概述 2:贪污案 3:挪用公款案 4:受贿案 5:单位受贿案 6:行贿案 7:对单位行贿案 8:介绍贿赂案 9:单位行贿案 10: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11:隐瞒境外存款案 12:私分国有资产案 13:私分罚没财物案
二:涉税案件立案标准与证据规范
1:偷税案 2:抗税案 3:逃避追缴欠税案 4:骗取出口退税案 5: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 6:伪造、出售伤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7: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8: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9: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 10: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 11: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 12:非法出售发票案 13: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
三:经济诈骗案及其他经济案件立案标准与证据规范
1:集资诈骗案 2:贷款诈骗案 3:票据诈骗案 4:金融凭证诈骗案 5:信用证诈骗案 6:信用卡诈骗案 7:有价证券诈骗案 8:保险诈骗案 9:虚报注册资本金案 10:虚报出资、抽逃出资案 11:提供虚假财会报告案 12: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案 13:妨害清算案 14:非法为亲友牟利案 15: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 16: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案 17:伪造货币案 18:骗购外口案 19:洗钱案
江苏省律师收费标准
一、 不涉及财产关系
1、 一般案件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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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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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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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苏、锡、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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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扬、通、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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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淮、盐连、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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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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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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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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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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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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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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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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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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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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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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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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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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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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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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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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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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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办理简单诉讼案件,可在上述一般案件基本标准的50%的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办理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可在基本标准3倍的幅度内确定;疑难复杂案件可在基本标准的5倍以内确定;具有涉外因素(争议标的物或合同签约地或合同履行地在国外,适用外国法律解决)可在基本标准的5倍以内确定;上述因素可合并执行,但实际标准不得超过基本标准的10倍。
3、经省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评定的"知名"律师在办理各类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时可在上述基本标准的10倍以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二、 涉及财产关系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行政案件、执行和仲裁案件,除按不涉及财产关系确定收费标准执行外还应按不高于下列比例另收费(累进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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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财产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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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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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苏、锡、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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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扬、通、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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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淮、盐连、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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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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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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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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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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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10万元(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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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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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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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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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50万元(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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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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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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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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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元-100万元(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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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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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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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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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元-500万元(含)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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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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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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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元-1000万元(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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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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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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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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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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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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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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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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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对涉及财产关系的上述案件实行风险代理的可由双方协商收费。
2、诉讼案件中如有反诉,反诉标的额另行减半收费。
三、其他有关收费规定
1、担任刑事案件自诉人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按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执行。
2、办理一审继办二审诉讼案件的,按一审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曾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继办申诉的,按一审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曾代理仲裁,诉讼一、二审阶段按仲裁阶段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江苏A律师事务所
江苏市A律师事务所主要由留学日本、欧盟和美国的资深律师共同组建并经江苏司法局批准于2002年成立的涉外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绝大部分律师均具有法律硕士以上学位,接受过专门的法律业务训练,具备良好的执业素质,同时具有执业多年的丰富实践经验。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根本,提供务实的法律服务,是A律师事务所的工作精神。与客户保持密切的联系,关注客户的经济活动,随时随地为客户提供建设性的法律意见,是A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作风。
A律师事务所拥有现代化的办公、通讯条件和良好的办公环境,具有一套完备高效的工作机制、运作程序和律师业务培训体系,并奉“客户第一、服务第一、质量第一”的服务宗旨,以精湛的法律功底、高度的工作热情、长期丰富的实践经验,竭诚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A律师事务所下设有知识产权、反倾销、房地产、税法实务、国际贸易、公司与投资、诉讼和仲裁以及法院强制执行等多个专业部门。
A律师事务所的客户遍及美洲、欧洲、日本、东南亚、香港等地。A律师事务所在为社会各界竭诚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还与国内外律师界同仁、学术界专家及政府有关机构和专业机构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和合作,还聘请了在国内外享有声望的知识产权、反倾销、企业并购、房地产等方面专家、学者担任顾问。现A律师事务所业已与美国、法国、比利时、德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阿根廷、巴西以及印度、印度尼西亚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律师行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
A律师事务所坚持“以人才为本”;为每位有专业特长的律师提供良好的工作气氛和广阔的发展空间,坚持“团结合作、共同发展”的精神,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咨询服务范围:房地产,合同,招标投标,反不正当竞争,产品质量,连锁加盟,反倾销,破产,国家赔偿,广告新闻,国际贸易,股份制改造,高科技项目,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外商投资,风险投资,电子商务,商标,专利,工商,税务,银行,金融,信托,证券,票据,期货,保险,海事海商,著作权,环境保护,国际仲裁,农林牧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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