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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经营范围:承办海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集装箱 整箱进、出口,海运出口拼箱,海运进口分拨,空运进出口),还从事国际铁路联运等服务。公司为海内外客户提供订舱、报关、报验、运输、仓储“一条龙”服务,办理进出口货物国际运输的一切手续,实行一次托运,全程服务。 

  为了倡导诚信经营,支持和促进公平、公开、合法的市场竞争,规范航运经营秩序,我们倡议首先在上海口岸开展“诚实规范经营,加强自律,争创信誉良好企业”活动。为此,我们公司保证在经营活动中本公司恪守“信用第一,诚实为本,文明经营”的商业道德,并接受社会监督。

国际货运代理基本概念

  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队会运代理的定义是 :根据客户的指示 ,为客户的利益而揽取货物的人,其本人并非承运人。货代也可以这些条件,从事与运送合同有关的活动,如储货、报关、验收、收款。

  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定义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可以作为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代理人,也可作为独立经营人从事国际货代业务。

  国际货代企业作为代理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是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接受进出货物收货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以委托人或自己的名义办理有关业务,收取来代理费或佣金的行为。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独立经营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接受进出货物收货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签发运输单证,履行运输合同并收取运费和服务费的行为。

国际货运代理业务范围

  国际货运代理通常是接受客户的委托完成货物运输的某一个环节或与此有关的各个环节,可直接或通过货运代理及他雇佣的其它代理机构为客户服务,也可以利用他的海外代理人提供服务。其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1. 代表发货人(出口商) (1)选择运输路线、运输方式和适当的承运人;(2)向选定的承运人提供揽货、订舱;(3)提取货物并签发有关单证;(4)研究信用证条款和所有政府的规定;(5)包装;(6)储存;(7)称重和量尺码;(8)安排保险;(9)将货物的港口后办理报关及单证手续,并将货物交给承运人;(10)做外汇交易;(11)支付运费及其它费用;(12)收取已签发的正本提单,并付发货人;(13)安排货物转运;(14)通知收货人货物动态;(15)记录货物灭失情况; (16)协助收货人向有关责任方进行索赔。

  2. 代表收货人(进口商) (1)报告货物动态; (2)接收和审核所有与运输有关的单据;(3)提货和付运费;(4)安排报关和付税及其它费用;(5)安排运输过程中的存仓;(6)向收货人交付已结关的货物;(7)协助收货人储存或分拨货物。

  3. 作为多式联运经营人,它收取货物并签发多式联运提单, 承担承运人的风险责任,对货主提供一揽子的运输服务。在发达国家,由于货运代理发挥运输组织者的作用巨大,故有不少货运代理主要从事国际多式联运业务,而在发展中国家,由于交通基础设施较差,有关法规不健全以及货运代理的素质普遍不高,国际货运代理在作为的素质普遍不高,国际货运代理在作为多式联运经营人方面发挥的作用较小。

  4. 其它服务,如根据客户的特殊需要进行监装、监卸、货物混装和集装箱拼装拆箱运输咨询服务等。

  5. 特种货物装挂运输服务及海外展览运输服务等。

国际货代的服务对象

  从国际货运代理人的基本性质看,货代主要是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就有关货物运输、转运、仓储、装卸等事宜。一方面它与货物托运人订立运输合同,同时他又与运输部门签订合同,对货物托运人来说,他又是货物的承运人。目前,相当部分的货物代理人掌握各种运输工具和储存货物的库场,在经营其业务时办理包括海陆空在内的货物运输。国际货代所从事的业务主要有:

一、为发货人服务
  货代代替发货人承担在不同货物运输中的任何一项手续:
  1、以最快最省的运输方式,安排合适的货物包装,选择货物的运输路线。
  2、向客户建议仓储与分拨。
  3、选的可靠、效率高的承运人,并负责缔结运输合同。
  4、安排货物的计重和计量。
  5、办理货物保险。
  6、货物的拼装。
  7、装运前或在目的地分拨货物之前把货物存仓。
  8、安排货物到港口的运输,办理海关和有关单证的手续,并把货物交给承运人。
  9、代表托运人/进口商承付运费、关税税收。
  10、办理有关货物运输的任何外汇交易。
  11、从承运那里取得各种签署的提单,并把他们交给发货人。
  12、通过与承运人于货运代理在国外的代理联系,监督货物运输进程,并使托运人知道货物去向。

二、为海关服务
  当货运代理作为海关代理办理有关进出口商品的海关手续时,它不仅代表他的客户,而且代表海关当局。事实上,在许多国家,他得到了这些当局的许可,办理海关手续,并对海关负责,负责早发定的单证中,申报货物确切的金额、数量、品名,以使政府在这些方面不受损失。

三、为承运人服务
  货运代理向承运人及时定舱,议定对发货人、承运人都公平合理的费用,安排适当时间交货,以及以发货人的名义解决和承运人的运费账目等问题。

四、为航空公司服务
  货运代理在空运业上,充当航空公司的代理。在国际航空运输协会议空运货物为目的,而制定的规则上,它被指定为国际航空协会的代理。在这种关系上,它利用航空公司的货运手段为货主服务,并由航空公司付给佣金。同时,作为一个货运代理,它通过提供适于空运程度的服务方式,继续为发货人或收货人服务。

五、为班轮公司服务
  货运代理与班轮公司的关系,随业务的不同而不同,近几年来由货代提供的拼箱服务,即拼箱货的集运服务已建立了他们与班轮公司及其它承运人(如铁路)之间的较为密切的联系,然而一些国家却拒绝给货运代理支付佣金,所以他们世界范围内争取对佣金的要求。

六、提供拼箱服务
  随着国际贸易中级装运输的增长,引进集运和拼箱的服务,在提供这种服务中,货代担负起委托人的作用。集运和拼箱的基本含义是:把一个出运地若干发货人发往另一个目的地的若干收货人的小件货物集中起来,作为一个整件运输的货物发往目的地的货代,并通过它把单票货物交各个给收货人。货代签发提单,即分提单或其他类似收据交给每票货的发货人;货代目的港的代理,凭初始的提单交给收货人。拼箱的收、发货人不直接与承运人联系,对承运人来说,货代是发货人,而货代在目的港的代理是收货人。因此,承运人给货代签发的是全程提单或货运单。如果发货人或收货人有特殊要求的话,货代也可以在出运地和目的地从事提货和交付的服务,提供门到门的服务。

七、提供多式联运服务
  在货代作用上,集装箱化的一个更深远的影响是他介入了多式联运这是他充当了主要承运人并承担了组织一个单一合同下,通过多种运输方式进行门到门的货物运输。它可以以当事人的身份,与其他承运人或其他服务提供者分别谈判并签约。但是,这些分拨合同不会影响多时联运合同的执行,也就是说,不会影响发货人的义务和在多式联运过程中,他对货损及灭失所承担的责任。在货代作为多时联运经营人时,通常需要提供包括所有运输和分拨过程的一个全面的"一揽子"服务,并对它的客户承担一个更高水平的责任。

国际货运代理的权利

  国际货运代理接受客户支付的因货物的运送、保管、投保、报关、签证、办理汇 票的承兑和其它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同时还接受客户支付的因国际货运代理不能 控制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而产生的其它费用,如果客户拒付,国际货运代理人对 货物享有留置权,有权以某种适当的方式将货物出售,以此来补偿所应收取的费用。 国际货运代理人接受承运人支付的订舱佣金。

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

1、 基本责任
  作为承运人完成货物运输并承担责任(由其签发货运单据,用自己掌握的运输,或委托他人完成货物运输,并收取运费)。
  作为承运人完成货物运输不直接承担责任(由他人签发货运单据,使用掌握运输工具,或租用他人的运输工具,或租用他人的运输工具,或委托他人完成货物运输,并不直接承担责任)。
  根据与委托方订立的协议或合同规定,或根据委托方指示进行业务活动时,货代应以通常的责任完成此项委托,尤其是在授权范围之内。
  如实汇报一切重要事项。在委托办理业务中向委托方提供的情况、资料必须真实,如有任何隐瞒或提供的资料不实造成的损失,委托方有权向货运代理人追索并撤销代理合同或协议。 负保密义务。货运代理过程中所得到的资料向第三者泄漏。同时,也不得将代理权转让与他人。

2、 责任期限
  从接收货物时开始至目的地将货物交给收货人为止,或根据指示将货物置于收货人指示的地点业已作为完成并以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交货义务。

3、 对合同的责任
  国际货运代理人应对自己因没有执行合同所造成的货物损失负赔偿责任。

4、 对仓储的责任
  货代在接受货物准备仓储时,应在收到货后给委托方收据或仓库证明,并在货物仓储期间尽其职责,根据货物的特性和包装,选择不同的储存方式。

5、 权利
  委托方应支付给货运代理人因货物的运送、保管、投保、保关、签证、办理单据等,以及为其提供其他服务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同时还因支付由于货运代理人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而产生的其它费用。如货物灭失或损坏系属于保险人承包范围之内,货运代理人赔偿后,从货物所有人那里取得代位求偿权,从其他责任人那里得到补偿或偿还。当货运代理人对货物全部赔偿后,有关货物的所有权便转为货运代理人所有。

6、 除外责任
  ① 由于委托方的疏忽或过失
  ② 由于委托方或其他代理人在装卸、仓储或其他作业过程中的过失
  ③ 由于货物的自然特性或潜在缺陷
  ④ 由于货物的包装不牢固、标志不清
  ⑤ 由于货物送达地质不清、不完整、不准确
  ⑥ 由于对货物内容申述不清楚、不完整
  ⑦ 由于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意外原因
  但如能证明货物得灭失或损害是由货运代理人过失或疏忽所致,或带队该货物的灭失、损害应付赔偿责任。

办理集装箱运输中货物的交接方式  

  在集装箱运输中,根据实际交接地点不同,集装箱货物的交接有多种方式,在不同的交接方式中,集装箱运输经营人与货方承担的责任、义务不同,集装箱运输经营人的运输组织内容、范围也不同。请业主在与我们签定协议时加以集装箱货物的交接方式有以下几种:  
 
  1. 门到门(Door to Door)交接方式:门到门交接方式,是指运输经营人由发货人的工厂或仓库接受货物,负责将货物运至收货人的工厂或仓库交付。在这种交付方式下,货物的交接形态都是整箱交接。  

  2. 门到场(Door to CY)交接方式:该方式是指运输经营人在发货人的工厂或仓库接受货物,并负责将货物运至卸货港码头堆场或其内陆堆场,在堆场向收货人交付。在这种交接方式下,货物也都是整箱交接。   
 
  3. 门到站(Door to CFS)交接方式:该方式是指运输经营人在发货人的工厂或仓库接受货物,并负责将货物运至卸货港码头的集装箱货运站,或其在内陆地区的货运站,经拆箱后向各收货人交付。在这种交接方式下,运输经营人一般是以整箱形态接受货物,以拼箱形态交付货物。   
 
  4. 场到门(CY to Door)交接方式:该交接方式是指运输经营人在码头堆场或其内陆堆场接受发货人的货物(整箱货),并负责把货物运至收货人的工厂或仓库,向收货人交付。
  
  5. 场到场(CY to CY)交接方式:指运输经营人在装货港的码头堆场或其内陆堆场接受货物(整箱货),并负责运至卸货港码头堆场或其内陆堆场,在堆场向收货人交付(整箱货)。
  
  6. 场到站(CY to CFS)交接方式:指运输经营人在装货港的码头堆场或其内陆堆场接受货物(整箱),并负责运至卸货港码头集装箱货运站,或其在内陆地区的集装箱货运站,一般经拆箱后向收货人交付。   
 
  7. 站到门(CFS to Door)交接方式:指运输经营人在装货港码头的集装箱货运站或其内陆的集装箱货运站接受货物(经拼箱后),负责运至收货人的工厂或仓库交付。在这种交接方式下,运输经营人一般是以拼箱形态接受货物,以整箱形态交付货物。  
 
  8. 站到场(CFS to CY)交接方式:指运输经营人在装货港码头集装箱货运站,或其内陆的集装箱货运站接受货物(经拼箱后),负责运至卸货港码头或内陆地区的堆场交付。在这种方式下,货物的交接形态同站到门交接方式。   
 
  9. 站到站(CFS to CFS)交接方式:指运输经营人在装货港码头集装箱货运站,或内陆地区的集装箱货运站接受货物(经拼箱后),负责运至卸货港码头集装箱货运站,或其内陆地区的集装箱货运站,经拆箱后向收货人交付。在这种方式下,货物的交接形态一般都是拼箱交接。    

  以上9种交接方式,是集装箱运输中集装箱货物基本的交接方式。除装货海港码头堆场(或海港码头的集装箱货运站)到卸货海港码头堆场(或卸货海港码头集装箱货运站),交接方式适用于海运单一方式运输(包括海上转运)外,其他交接方式,都是集装箱货物多式联运下的交接方式。

集装箱货运常识、规约

  集装箱(container)
  具有一定强度、刚度和规格专供周转使用的大型装货容器。使用集装箱转运货物,可直接在发货人的仓库装货,运到收货人的仓库卸货,中途更换车、船时,无须将货物从箱内取出换装。按所装货物种类分,有杂货集装箱、散货集装箱、液体货集装箱、冷藏箱集装箱等;按制造材料分,有木集装箱、钢集装箱、铝合金集装箱、玻璃钢集装箱、不锈钢集装箱等;按结构分,有折叠式集装箱、固定式集装箱等,在固定式集装箱中还可分密闭集装箱、开顶集装箱、板架集装箱等;按总重分,有30吨集装箱、20吨集装箱、10吨集装箱、5吨集装箱、2.5吨集装箱等。

  集装箱计算单位 (twenty-feet equivalent units 简称:TEU)
  又称20英尺换算单位。计算集装箱箱数的换算单位。目前各国大部分集装箱运输,都采用20英尺40英尺长的两种集装箱。为使集装箱箱数计算统一化,把20英尺集装箱作为一个计算单位。40尺集装箱作为两个计算单位,以利统一计算集装箱的营运量。

  集装箱租赁 (container leasing)
  所有人将空箱租给使用人的一项业务。集装箱所有人为出租的一方集装箱,与使用人,一般是船公司或货主,为承租的一方,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由出租人提供合格的集装箱交由承租人在约定范围内使用。集装箱的租赁,国际上有多种不同的方式,总括起来有:程租、期租、活期租用和航区内阻赁等。

  集装箱装卸区(container terminal)
  集装箱运输中,箱或货装卸交换保管的具体经办部门。它授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进行下列各项业务:
  (1)对整箱货运的交换、保管。
  (2)设有集装箱货运站者,办理拼箱货的交接。
  (3)安排集装箱船的靠泊,装卸集装箱,每航次编制配载图。
  (4)办理有关货运单证的编签。
  (5)编制并签验集装箱运用运载工具的出入及流转的有关单证。
  (6)办理集装箱及运载工具、装卸工具的情况检查、维修,以及空箱的清扫、熏蒸等工作。
  (7)空箱的收发、存贮和保管。
  (8)安排空箱和重箱在堆场的堆码,及编制场地分配计划。
  (9)其他有关业务工作。集装箱装卸区一般由专用码头、前沿、堆场、货运站、指挥塔、修理部门、大门和办公室组成。有时堆场或货运站等可延伸到市区内部事5~15公里的中转站。

  集装箱前方堆场(marshalling yard)
  在集装箱码头前方,为加速船舶装卸作业,暂时堆放集装箱的场地。其作用是:当集装箱船到港前,有计划有次序地按积载要求将出口集装箱整齐地集中堆放,卸船时将进口集装箱暂时堆放在码头前方,以加速船舶装卸作业。

  集装箱后方堆场(container yard)
  集装箱重箱或空箱进行交接、保管和堆存的场所。有些国家对集装箱堆场并不分前方堆场或后方堆场,统称为堆场。集装箱后方堆场是集装箱装卸区的组成部分。是集装箱运输"场到场"交接方式的整箱货办理交接的场所(实际上是在集装箱卸区"大门口"进行交接的)。

  空箱堆场(van pool)
  专门办理空箱收集、保管、堆存或交接的场地。它是专为集装箱装卸区或转运站堆场不足时才予设立。这种堆场不办理重箱或货物交接。它可以单独经营,也可以由集装箱装卸区在区外另设。有些资本主义国家,经营这种空箱堆场,须向航运公会声明。

  中转站或内路站(container depot or inland depot)
  海港以外的集装箱运输的中转站或集散地。它的作用除了没有集装箱专用船的装卸作业外,其余均与集装箱装卸区业务相同。中转站或内陆站的度量,包括集装箱装卸港的市区中转站、内陆城市、内河港口的内陆站均在内。

  集装箱货运站(container freight station 简称:CFS)
  为拼箱货装箱和拆箱的船、货双方办理交接的场所。承运人在一个港口或内陆城市只能委托一个集装箱货运站的经营者。由它代表承运人办理下列主要业务:(1)拼箱货的理货和交接。(2)对货物外表检验如有异状时,就办理批注。(3)拼箱货的配箱积载和装箱。(4)进口拆箱货的拆箱和保管。(5)代承运人加铅封并签发站收据。(6)办理各项单证和编制等。

  托运人责任(shipper's liabilities)
  托运人在集装箱运输中应有的责任。这种责任是不同于传统海运方面的。拼箱货托运人的责任与传统海运相同。整箱货托运人的责任不于传统运输的有:
  (1) 应保证所报货运资料的正确和完整。
  (2)承运人有权核对箱内所装货物,因核对而发生的费用,有托运人承担。 
  (3)海关或其他权力机关开箱检查,其费用和由此发生货损货差,由托运人承担。
  (4)如集装箱货不满,或是垫衬不良,积载不当,或是装了不适于集装箱运输的货物,因而引起货损、货差,概由托运人负责。
  (5)如使用了托运人自有的不适航的集装箱,所引起的货损事故,应由托运人负责。
  (6)在使用承运人集装箱及设备其间造成第三者财产或生命的损害,应由托运人负责赔偿。

  责任限制(limits of liability)
  集装箱运输中发生货损货差,承运人应承担的最高赔偿额。拼箱货的责任限制与传统运输相同。整箱货的赔偿按照目前国际上的一些判例,如果提单上没有列明箱内所装货物的件数,每箱作为一个理赔计算单位。如提单上列明箱内载货件数的,仍按件数计算。如果货物的损坏和灭失,不属海运,而是在内陆运输中发生的,则按陆上运输最高赔偿额办理。如集装箱是由托运人所有或提供时,遇有灭失或损坏,其责任确属承运人应承担者,亦应视作一个理赔计算单位。

  同一责任制(uniform liability system)
  联运经营人对货物损害责任的一种赔偿责任制度。按照这种制度,统一由签发联运提单的承运人对货主负全程运输责任。即货损货差不论发生在哪一个运输阶段,都按同一的责任内容负责。如果能查清发生损害的运输阶段,联运承运人在赔偿以后,可以向该段运输的实际承运人追偿。

  网状责任制(network liability system)
  联运经营人对货物损害责任的一种赔偿责任制度。按照这种制度,签发联运提单的承运人,虽然对货方仍负全程运输的责任,但遇损害赔偿不象同一责任制那样,而是按发生损害的运输阶段的责任内容负责。例如,损害发生在海上运输阶段,按国际货运规则办理;如发生在铁路或公路运输阶段,则按有关国际法或国内法处理。

  航运公会集装箱规则(container rules of freight conference)
  在资本主义国家全集装箱船航线上,各航运公会为了垄断各自航线上的集装箱运输,都分别制订了供货方使用的集装箱运输规则。这些规则,是由各公会针对公会营运范围内的航线情况制订的。因此,各公会的规则内容各不相同,但基本精神是相同的,即船货双方的责任是一样的。规则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集装箱装卸港,集散运输。
  (2)集装箱运输专用术语解释。
  (3)各种运输交接方式船货双方责任。
  (4)订舱手续及货运资料申报。
  (5)各类条款包括提单,加批条款,港口条款和意外条款。
  (6)提单签发。
  (7)设备交接手续,使用免费时间和滞期费计收。
  (8)交货手续。
  (9)运费计算方法及支付。
  (10)各种费用项目计收办法,费率变更规定。
  (11)币制,贬值,增值规定。
  (12)内陆运输规定及收费。

  整箱货 (full container load 简称:FCL)
  拼箱货的相对用语。由发货人负责装箱、计数、积载并加铅封的货运。整箱货的拆箱,一般由收货人办理。但也可以委托承运人在货运站拆箱。可是承运人不负责箱内的货损、货差。除非货方举证确属承运人责任事故的损害,承运人才负责赔偿。承运人对整箱货,以箱为交接单位。只要集装箱外表与收箱时相似和铅封完整,承运人就完成了承运责任。整箱货运提单上,要加?quot;委托人装箱、计数并加铅封"的条款。

  拼箱货 (less than container load 简称:LCL)
  整箱货的相对用语。装不满一整箱的小票货物。这种货物,通常是由承运人分别揽货并在集装箱货运站或内陆站集中,而后将两票或两票以上的货物拼装在一个集装箱内,同样要在目的地的集装箱货运站或内陆站拆箱分别交货。对于这种货物,承运人要负担装箱与拆箱作业,装拆箱费用仍向货方收取。承运人对拼箱货的责任,基本上与传统杂货运输相同。

  箱位数(number of slots)
  全集装箱船所能记载的集装箱箱数。每一艘全集装箱专用船,均以20英尺换算单位来表示它的载箱量。

  箱位(slots)
  在集装箱堆场上,按照集装箱相应的尺度画成有规则的用以指示堆放集装箱的格状位置。在箱位上编有号码,以利装船。

  排号(bay number)
  集装箱在专用船上的横排积载位置。编号方法,是从船首至船尾依此标明:01,02,03……。

  行号(row number)
  又称列号。集装箱在专用船上的纵列积载位置。有两种标号方法:一种是自左舷端向右依此标明:01,02……另一种是从中间的左右分标。左舷为单号,由中线向左编为:01,03,05……,中线向右舷编双号:02,04,06……。

  层号(tier number)
  集装箱在专用船上的立体积载位置。编号方法分甲板和仓内两种。甲板上的编号自上而下依此编号,并在数字前加一"D"字。舱内的编号自上而下依此编号,并在数字前加一"H"字。

  箱位号(slot number)
  集装箱在船上的积载位置。由六个数字组成,前两个数字是排号,中间两个数字是行号,后两个数字是层号。例如箱位0402D1是表示这个集装箱积载在第四排右舷第二行甲板第一层。

  集装箱配载图(pre-stowage plan)
  集装箱船装箱的计划图。装卸区据以装箱。配载图由外轮代理公司(在资本主义国家由集装箱装卸区)根据订舱清单、装箱但及堆场积载计划编制。并在船舶抵港征得船方同意后,即行装船。如系中途靠港,船上已装有集装箱,就应将有关资料电告船上配载,等回电后据以编制。配载图是由集装箱船各排每列和分层的横断而构成。进行配载时,必须达到如下要求:   
  (1)保证船舶纵断面的强度和船舶的稳性。
  (2)保持理想的吃水差,使船舶取得最好成绩的航行性能,即具有良好的操纵性和快速性。
  (3)最合理地利用船舶的载重量和舱容。
  (4)保证集装箱在舱内完整无损及在甲板上的安全。
  (5)要考虑便于装卸作业。
  (6)多港装卸时,必须注意,对以下靠港的装卸不要造成翻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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